旅天下旅行社專案
-旅平險+不便險
保障全程參團旅客,享有海外旅行綜合保險500萬保障
本專案招攬對象為旅天下旅行社之客戶
業務招攬由雄獅保經服務,保險商品由和泰產物保險提供
適用對象與資格說明
- 適用對象
- 僅限全程參加旅天下旅行社之參團旅客。
- 資格說明
-
- 適用投保年齡0歲至未滿80足歲。
- 未滿15足歲或70足歲以上之旅客,保險額度依和泰產險相關規定辦理。
JoinTour及湊票者恕不適用本保險保障。
*詳細投保內容及相關說明,請參閱下方內容。
意外傷害保險承保方案
幣別:新臺幣
| 方案內容 | 國外旅遊 | |||
|---|---|---|---|---|
| 年齡規範 | 兒童方案(0-未滿15足歲) | 15足歲以上- 未滿70足歲 |
70足歲以上- 未滿80足歲 |
|
| 身故、失能保險金 | 100萬(失能) | 500萬 | 500萬 | |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69萬 | |||
|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 | 10萬 | 10萬 | 50萬 | 50萬 |
幣別:新臺幣
| 方案內容 | 歐洲申根 | |||
|---|---|---|---|---|
| 年齡規範 | 兒童申根(0-未滿15足歲) | 15足歲以上- 未滿70足歲 |
70足歲以上- 未滿80足歲 |
|
| 身故、失能保險金 | 100萬(失能) | 500萬 | 500萬 | |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69萬 | |||
|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 | 120萬 | 120萬 | 150萬 | 150萬 |
旅行綜合保險投保注意事項
1.未滿15足歲旅客投保說明
未滿15足歲旅客,依規定優先投保喪葬費用及失能保險金;如已投保喪葬費用保險,則改投保僅含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之方案。
2.投保目的及告知義務
旅行綜合保險以旅遊為目的,若主要目的為醫療、就醫、生產或參加運動比賽等,請勿投保。投保時請據實告知,以免影響保險權益。
3.投保年齡計算方式
採「實際年齡制」計算投保年齡,以投保日當日之實際年齡為準。
【投保年齡計算範例】
A君出生於民國52年1月1日,於民國112年7月2日投保,投保當日已滿60歲,因此投保年齡為60歲。
提醒您:實際承保內容、投保資格及保險給付,仍以和泰產險之保險契約及相關規定為準。
旅遊綜合保險保障項目
幣別:新臺幣
| 承保範圍 | 項目 | 保險金額 |
|---|---|---|
| 個人傷害險 | 身故、失能保險金 | 500萬 |
|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 | 50萬 | |
| 個人責任險 | 個人責任險保險(第三人責任) | 100萬 |
| 旅遊不便險 | 旅程取消保險 | 6萬 |
| 班機延誤保險 | 5,000(1萬) (延誤滿四小時5,000,每次最高賠付10,000) |
|
| 旅程更改保險 | 3萬 | |
| 行李延誤保險 | 5,000 | |
| 行李損失保險 | 5,000 | |
| 旅行文件損失保險 | 3,000 | |
| 海外突發疾病 (不含法定傳染病)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 | 50萬 |
| 門診醫療費用保險金 | 5,000 | |
| 急診醫療費用保險金 | 5,000 | |
| 旅遊綜合保險 | 劫持事故慰問保險 | 5萬 |
| 食物中毒慰問保險 | 3,000 | |
| 竊盜損失慰問金 | 3,000 | |
| 信用卡盜用損失補償保險金保險 | 8,000 | |
| 班機改降補償金保險 | 5,000 | |
| 居家竊盜保險 | 5萬 | |
| 居家火災臨時住宿補償保險 | 2萬 | |
| 海外急難救助 | 搜索救助費用 | 50萬 |
| 前往處理之交通費用 | 25萬 | |
| 前往處理之住宿與膳食費用 | 35,000 | |
| 返國或轉送費用 | 300萬 | |
| 安排子女返國費用 | 6萬 | |
| 喪葬費用 | 10萬 | |
| 等待返國住宿費用 | 35,000 |
注意事項
1. 保險商品及服務說明
本行程之保險商品由雄獅保經負責招攬及銷售,並由和泰產險提供旅行綜合保險商品及相關保障。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
2. 承保及理賠責任
保險契約之承保與否及保險給付責任,由和泰產險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責。
3. 保險費用說明
本旅遊產品費用已包含旅行綜合保險。若經和泰產險核保後婉拒承保,或旅客自行選擇不投保,已支付之旅遊產品費用恕不退還。
4. 旅行綜合保險投保張數限制
依金管會自2026年4月1日起適用之相關規定,每人每次出國行程之旅行綜合保險投保上限為2張,其中1張為本行程所包含之旅行綜合保險;且同一產物保險公司以投保1張為限。
- 一、未滿15足歲之被保險人意外失能及喪葬費用保險金保額最高69萬元,若遇核保額度不足,則會改投保僅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
- 二、要/被保險人僅限於由中華民國境內(台、澎、金、馬地區)出發方可承保。
- 三、行程已開始、被保險人懷孕滿28週(含)以上者,不予承保。
- 四、同一保險期間內,本公司每一被保險人以承保一張保單為限;如被保險人投保旅遊平安保險(含本公司及其他保險公司)累計超過一家者,不予承保。
- 五、申請延長或縮短保險期間,應於原保險期間屆滿前提出。
- 六、旅遊目的地或國內地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或颱風動態足以影響風險評估時,本公司將暫停受理國外旅行不便保險之投保。
- 七、投保前如已公告罷工活動,將依預定罷工期間暫停受理相關投保。
- 八、外交部發布紅色旅遊警示之地區,不予承保。
- 九、要/被保人通訊地址、連絡電話、EMAIL,不可為業務員任職機構、分支機構、聯繫電話與EMAIL。
被保險人直接或間接因下列事項所致之損失或所負之責任,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 一、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 二、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 三、被保險人違反任何政府或法令之規定,或任何從事政府或法令禁止行為。
- 四、被任何政府機關沒收、扣押或銷毀。
- 五、非以乘客身分搭乘航空器具或搭乘非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之民用飛行客機者。
- 六、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之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 七、因戰爭、類似戰爭行為(不論宣戰與否)、外敵入侵、外敵行為、內戰、叛亂、革命、軍事反叛、恐怖主義者之行為所致者。但本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 八、被保險人參加軍事行動。
常見問題解答
和泰產物保險
旅行平安保險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傳染病除外)
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
海外急難救助
其他項目 【請參考保險內容】
「限」持居留證者可投保,請提供居留證影本,可依原保額投保 500 萬元。
取消行程:
被保險人於特定期間(係指自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二十日起至海外旅行期間開始時止)內因條款內規定之情事致其必須取消預定之全部旅程,對於被保險人無法取回之預繳團費、交通、住宿及票券之費用,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更改行程: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條款內規定之事故致被保險人必須更改其預定旅程因而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由於本行程所搭配的保險公司旅行綜合保險最高投保金額即為500萬元,且同一保險公司僅能投保一張保單,故無法再另行加保,敬請理解。
本次行程所含之旅行綜合保險,因涉及短天期要保作業時程,受益人原則上預設為法定繼承人。如您有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之需求,請於指定期限前主動告知業務人員,並依保險公司及保經作業規範提供相關資料及文件;實際可否完成變更,仍須視要保時程、資料完整性及保險公司審核作業而定。
※補充說明:依我國民法規定,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如下:
- 第一順序: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孫子女)
- 第二順序:父母
- 第三順序:兄弟姊妹
- 第四順序:祖父母
旅行綜合保險保障期間為去程航班起飛前 4 小時起,至回程航班落地後 4 小時止,以實際航班時間計算,提供完整的旅程保障。
商品名稱及文號
和泰產物環遊世界旅行綜合保險(主要給付項目:個人責任保險給付、行李損失保險給付、旅行文件損失保險給付、旅程取消保險給付、旅程更改保險給付、行李延誤保險給付、班機延誤保險給付、劫機慰問金給付、食物中毒慰問金給付、竊盜損失慰問金給付、班機改降補償金給付、汽車駕駛人駕駛他人汽車車體損失責任保險給付、劫持事故慰問金給付、居家竊盜慰問金給付、信用卡盜用保險給付、居家火災臨時住宿補償保險給付):84.11.20台財保字第841541766號函核准、115.8.18和泰產商品字第1150125852號函備查、和泰產物環遊世界旅行綜合保險人身傷害附加保險(主要給付項目: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傷害醫療保險金):87.8.21台財保第872441174號函核准、115.8.18和泰產商品字第1150125853號函備查、和泰產物環遊世界旅行綜合保險海外急難救助費用附加條款(主要給付項目:海外急難救助費用保險金-搜索救助費用、前往處理之交通費用、前往處理之住宿與膳食費用、返國或轉送費用、安排子女返國費用、喪葬費用、等待返國住宿費用):99.8.25(99)台蘇保行展字第125934號函備查、115.8.18和泰產商品字第1150125856號函備查、和泰產物環遊世界旅行綜合保險人身傷害附加保險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給付項目: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112.3.2(112)和泰產商品字第125811號函備查、115.8.18和泰產商品字第1150125858號函備查。
免費保戶服務電話:0800-880550。免費申訴電話:0800-501888。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40%,最低15%;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880550)或網站(網址:https://www.hotains.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本保險商品簡介僅供參考之用,詳細內容及條款請參閱正式保險單條款。
資訊公開查詢:https://www.hotains.com.tw,消費者可至本公司總、分支機構、網站查閱或索取書面資訊公開說明文件。